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父母橫穿六環高速路不幸被撞亡,兒子張某起訴向高速公路管理者索賠。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判決駁回了張某的訴求。
  張某的父母是外地人,來京後在通州區一傢具廠工作。2013年年底的一天,張某的父母在上班途中“抄近路”橫穿六環高速,不幸一起被來往車輛兩次撞擊致死。交管部門認定,張某父母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肇事方負事故次要責任。
  事發後,張某在起訴肇事方和保險公司獲得相應賠償後,又將高速公路管理者訴至法院。他認為,高速公路管理者沒有設置護網,且沒有阻止行人穿越高速公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其索賠各項損失共計60餘萬元。
  法院認為,高速公路管理者的安全保障義務不應被隨意擴大理解。高速公路管理者在事發路段設有護欄,已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法院判決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張某未上訴。  (原標題:父母橫穿高速路被撞亡兒子訴管理方索賠被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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