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6日電 (記者 馬海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學術研討會今日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來自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國防大學、中國社科院等機構的十位學者就這一問題展開學術探討。
  學者們認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全面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基礎上,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深刻回答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關係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以及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作出了全面部署,回應了人民呼聲和社會關切,在依法治國進程具有里程碑意義。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新時期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國被寫入憲法。2011年,全國人大宣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2014年,“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成為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要議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馮玉軍回顧了“依法治國”的歷程後表示,從中可以看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提出,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的新的里程碑。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內容之一,法治建設的進程彰顯著政治文明的進程。
  馮玉軍認為,堅持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馮玉軍強調,推進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法治化,關鍵是依法善治,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貫穿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之中,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識、法律文化,樹立堅定的法律信仰、法律意志。
  與會學者都認為,建設法治政府、法治中國要求我們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立依法行政體制,要加快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推進政府依法履職,儘快實現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定化;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行政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納入法治軌道,增強政府自身改革的動力。(完)  (原標題:依法治國持續引熱議 建法治中國需行政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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